來源:浙江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文號:浙注協﹝2018﹞58號 發布時間:2018-07-31 瀏覽次數: 952
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
根據《浙江省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行業人才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示后的全省2017年度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行業人才基金申報審核結果,已報經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第六屆常務理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批準,現將發放2017年度行業人才基金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
符合《浙江省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行業人才基金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2017年度行業人才基金獎勵與補助申報機構和人員。具體名單請詳見附件。
二、收據開具
2017年度行業人才基金獎勵與補助資金,不分機構和個人歸屬,均應當由機構合并開具一張收據。省內行業培訓承辦單位為獨立法人的,承辦培訓班補助則由培訓承辦單位單獨開具收據。
開具收據時,付款單位名稱:浙江省注冊會計師協會;收款內容:2017年度行業人才基金獎勵或補助。請各有關機構按照附件所列示的金額(扣除2017年已發放的全省行業百名青年人才及十大青年才俊獎勵金額)開具收據,并務必在收據空白處或背面加注收款賬戶信息。
三、收據報送
各有關機構應當于2018年8月31日前,將所開收據加蓋公章后寄送至省注協考試培訓部,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423號301室,電話0571-85179580。
四、人才基金的發放
獎勵、補助資金,由省注協在收齊收據并審核無誤后統一撥付到各有關機構。各有關機構應及時將歸屬個人的資金轉付給個人。
附件:2017年度行業人才基金獎勵與補助機構和人員名單
浙江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