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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財政處罰4家會計所15名注會 |
| 發布時間:2018年07月09日 瀏覽次數: | 文字顯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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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財政廳在官方網站公布對4家會計所15名注會的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在執業質量檢查中存在較嚴重問題的紹興天清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寧波東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臺州中鼎會計師事務所等4家會計所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對存在嚴重執業質量問題的常山恒立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暫停執業六個月的行政處罰。并對2名注會暫停執業六個月,13名注會給予警告。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一、常山恒立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取得充分恰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對《常山縣銀河企業擔保有限公司2016年審計報告》出具的保留意見,《常山斯帝油茶開發有限公司2016年審計報告》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檢查發現審計報告存在嚴重的執業質量問題。兩份報告的簽字注會分別為姜梅香、徐建宏、鄭國榮。 省財政廳決定對該所處以暫停執業六個月的行政處罰,并對姜梅香、徐建宏2名注會暫停執業六個月,對鄭國榮給予警告。 二、紹興天清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在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取得充分恰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了《浙江天圣控股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審計報告》、《浙江柯巖風景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審計報告》、《紹興平水若耶溪水系綜合整治開發有限公司2016年審計報告》、《浙江旺卓針紡織有限公司2016年審計報告》的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檢查發現審計報告存在較嚴重執業質量問題,簽字注會分別為陳楊、劉映元、吳建中、陳利民。 省財政廳決定對該所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并對陳楊、劉映元、吳建中、陳利民4名注會給予警告。 三、寧波東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在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取得充分恰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了《寧波海港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審計報告》、《寧波路瑪電器有限公司2016年審計報告》、《寧波世紀恒通貿易有限公司2016年審計報告》的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檢查發現審計報告存在較嚴重執業質量問題。簽字注會分別為:熊金衛、朱燕萍、段蘭珍、李恭明、徐勤奮。 省財政廳決定對該所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并對熊金衛、朱燕萍、段蘭珍、李恭明、徐勤奮5名給予警告。 四、臺州中鼎會計師事務所(普通合伙)在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取得充分恰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出具《溫嶺金奧達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2015年審計報告》、《臺州亞辰化纖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審計報告》、《浙江天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2016年審計報告》的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檢查發現審計報告存在較嚴重執業質量問題。簽字注會分別為:趙遺珍、賀仁奇、董漢蘭。 省財政廳決定對該所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并對趙遺珍、賀仁奇、董漢蘭3名給予警告。 (來源:中國會計視野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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