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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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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
| 發布時間:2018年07月27日 財稅〔2018〕80號 瀏覽次數: | 文字顯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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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保證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有效落實,現就留抵退稅涉及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問題通知如下:
對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的納稅人,允許其從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計稅(征)依據中扣除退還的增值稅稅額。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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