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財經新聞 財稅視點 招標代理 行業要聞 稅收法規 法規解讀 納稅咨詢 財稅實務 專業服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24號)及其細則的規定,現對購房單位和個人辦理退房有關契稅問題明確如下:
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稅;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后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稅。
請遵照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寧波正源財經信息網 CopyRight@ nbzy.com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備05015671號 寧波正源稅務師事務所
總訪問量:Label 當日訪問量:La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