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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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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中央電視臺廣告費和有線電視費收入企業 |
| 發布時間:2016年08月01日 財稅[2016]80號 瀏覽次數: 72 | 文字顯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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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中央電視臺的廣告費和 有線電視費收入繼續作為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免予征收企業所得稅。
請遵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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