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
|
關于繼續(xù)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通知 |
| 發(fā)布時間:2015年01月12日 財稅[2015]11號 瀏覽次數(shù): 308 | 文字顯示:大 中 小 |
|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促進環(huán)境治理和節(jié)能減排,現(xiàn)將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問題通知如下: 一、將汽油、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 二、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1.1元/升提高到 1.2元/升。航空煤油繼續(xù)暫緩征收。 三、本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執(zhí)行。 附件1: 成品油消費稅稅目稅率表
單位:元/升
附件2: 成品油進口環(huán)節(jié)消費稅稅率表
|
| 【打印】【關閉】 |
| 下一篇:關于對電池 涂料征收消費稅的通知 |
| 上一篇:關于調整消費稅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公告 |
寧波正源財經(jīng)信息網(wǎng) CopyRight@ nbzy.com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備05015671號
寧波正源稅務師事務所
總訪問量: 當日訪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