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契稅有滯納金嗎?具體的滯納金該怎么算?收滯納金按規定不是處罰,而是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因占用國家稅金而應繳納的一種補償。如果您買房肯定就會遇到類似問題,提前了解一下可以讓您少走冤枉路。
滯納金一般是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滯納天數再加收滯納稅款的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稅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的征收管理法》還有其實施細則的規定,收滯納金按規定不是處罰,而是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因占用國家稅金而應繳納的一種補償。
購房契稅有滯納金嗎?
答案是肯定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滯納金怎么算?
1、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
2、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3、根據國稅發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業稅、牧業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征收管理暫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執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凡稅款滯納行為發生在 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稅收征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2‰。的滯納金;2001年5月1日以后發生的,統一按照《稅收征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契稅滯納金是如何產生的?
業主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后未繳納契稅的,從第31天起計算契稅滯納金。此外,納稅人進行納稅申報的,征收機關核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納稅人未進行納稅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會通知業主在一個月之內分批到稅務部門開具購房。如果業主沒去辦理相關手續,就會形成契稅滯納金。也有因開發商原因導致購房延遲開具的,因此導致的契稅滯納金,業主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解決。拖的時間過久,契稅滯納金的數目也不可小覷。對于契稅滯納金征收比例各城市規定不一樣,按照具體情況而定。
(來源:會計網)